仁懷市人民醫院文件
仁醫通〔2022〕63 號
關于印發《供應商接待管理規定》的通知仁懷市人民醫院
各科室: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規范醫藥購銷和 后勤物資采購行為,有效防范商業賄賂行為,結合醫院實際, 現將《仁懷市人民醫院供應商接待管理規定》印發于你們,請 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仁懷市人民醫院供應商接待管理規定
2.仁懷市人民醫院致供應商公開信
3.仁懷市人民醫院醫藥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來訪預約申請表
附件 1
仁懷市人民醫院供應商接待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規范醫藥購銷和 后勤物資采購行為,有效防范商業賄賂行為,營造公平交易、 誠實守信的購銷環境,切實增強監督約束機制,筑牢拒腐防變 意識,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本規定供應商是指長期或短期向醫院提供藥品、耗材、設 備、器械、物資、基建維護(維修)等服務的企業。
二、預約規定
(一)嚴禁供應商隨意進入醫院辦公區竄訪院領導、相關 科室負責人、工作人員、各診區診室醫師等進行交流,實行預 約接待制度,如發現供應商隨意竄訪的,醫院安保人員應及時 勸離。
(二)預約接待:因供應商新產品推薦或者醫院采購意向 需要,供應商應填寫預約申請表、備齊相關資料,通過線上(郵 箱)交由院辦公室負責預約的專人受理,并建立登記臺賬。預 約成功的,醫院電話或線上告知預約人接待相關事宜;預約不 成功的,線上或電話告知預約人醫院暫無需求。預約方式:線 上預約(郵箱號為:51794506@qq.com)和電話預約(預約電話 0851-22226846)。
(三)預約成功后需面對面與醫院進行溝通洽談業務的供
應商,要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進入醫院。
(四)接待時間: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
(五)接待地點:醫院醫藥代表接待室。
三、接待要求
(一)凡未經預約的供應商一律不予接待,供應商不得進入醫院院區,接待時嚴格按照“三定一有”要求開展接待任務, 原則上接待人員不得少于三人,并做好臺賬管理。
(二)經預約洽談后,達成合作意向的,由接待人員將信 息資料分類匯總后交仁懷市人民醫院采購委員會,由管理委員 會根據采購需求安排相關小組人員進行論證和批準方可進入采購招投標(競爭性談判或議價)環節。
(三)申請科室人員不允許私自與供應商接觸,如因工作 需要必須接觸的,經采購管理委員會工作小組同意后方可進行 集中接觸。申請科室參與人員只對產品性能、后續維護、保養 等事宜進行交流,不能談及與產品性能、維護、保養等無關的 話題。
(四)招投標(競爭性談判或議價)成功后,醫院采購管 理委員會工作小組需對產品或項目進行驗收,確保產品質量與 合同約定相符。
四、處罰規定
(一)嚴禁院領導、行政人員、科室主任及醫務人員在醫 院范圍內私自接待供應商,一旦發現或被舉報查實,對當事人 或科室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理,處理情況與年度評先評優、 職稱晉升掛鉤,有違法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發現供應商有違反醫院規定行為的,一律終止與醫 院的一切合作關系,有違法行為的移交上級紀委、司法部門處 理。
附件 2
仁懷市人民醫院致供應商公開信
各合作供應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規范醫藥購銷和后勤物資采購行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商業賄賂行為,營造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購銷環境,特致此信,謹望 遵守:
一、各合作單位銷售人員不得進入診區、病房和相關工作人員、領導辦公室進行醫療器械、醫用和后勤物資采購推銷,一經發現,將終止合作關系;
二、各合作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形式給予醫院任何人回扣,不得將接受捐贈資助與采購金額掛鉤。
三、各合作單位嚴禁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醫藥產品用量信息。
四、各合作單位不得以回扣、宴請等方式影響醫院工作人員采購或使用醫藥產品的選擇權,不得在學術活動中提供旅游、超標準支付食宿費用。
五、不得借故到院方相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家中訪談并提供任何好處費。
六、各合作單位如出現上述問題,一經發現,我院將終止合作關系并將此單位信息列入黑名單,并向仁懷市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如有索要回扣問題,可直接向我院行風、紀檢部門 反映。如發現更為嚴重的相關違紀問題,將直接移交紀委及相關司法部門。
八、自公開信發布之日起,如需提前與醫院相關部門或領導進行溝通和洽談業務的供應商,請按要求填寫預約申請表進行預約。
紀檢監察室電話:0851-22220427 行 風 辦 電 話:0851-22275253
附件 3
仁懷市人民醫院
醫藥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來訪預約申請表
公司名稱 | | 來訪人數 | |
供應商代表姓名 | | 身份證號碼 | |
職 務 | | 聯系方式 郵箱/手機號碼 | |
預約時間 | | 是否已在我院登記備案 | 是 / 否 |
拜訪部門 | |
拜訪對象 | |
拜訪目的 | |
其他說明 | |
附 件 | 請上傳“公司授權個人委托函” |